台湾彰化早前一名男子触摸女子胸部10秒钟,获判「无罪」;但台中市一名男子触摸女子2秒钟,却判囚1个月。
案情透露,台中市一名庄先生,去年返家时发现楼梯口躺了一名烂醉女子,因为女子毫无反应,所以他先後用手去试探对方有无呼吸,及轻推对方胸部肩膀,又把手掌心贴住女子右胸2秒,以试探女子有无心跳。不过女子醒来後大怒调出监视器向法院提告。
法官质疑被告在首次用手碰触女子的举动,已经知道女子还活,为何第二次还要触碰对方胸部2秒。认为他有性骚扰的意图,因此判庄先生1个月有期徒刑,易科罚金3万元新台币。
出庭帮男子作证的邻居马小姐大喊不可思议。她说,住户说庄先生不想官司缠身,想花钱和解,但并不代表自己真的有错,两个当事人都没有出面,只有大楼住户气呼呼抱不平,但如果庄先生不服判决,依法可以提出上诉,为自己的清白辩驳。 较早前彰化一名男子趁着内衣特卖会,伸手摸女子胸部10秒钟,法官却判决无罪的案例,彰化那个袭胸10秒无罪。